欢迎进入汝阳县人民政府网!

汝阳县第五批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

日期:2025-11-26来源:

经调查,汝阳县公益顺风车协会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长期未开展活动、拒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对该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视为非法组织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被撤销登记社会组织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予以作废。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将该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汝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汝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9—68219506 

附件:汝阳县第五批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名单


汝阳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汝阳县第五批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名单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组织名称

组织类型

法定代表姓名

业务主管单位

1

51410326344917357C

汝阳县公益顺风车协会

社会团体

申继光

汝阳县民政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