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中相关规定,现将《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
规划范围及面积: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分为南、北两个园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13.77km2,围合范围面积为16.87km2。其中,北园区建设用地面积为11.85km2,四至边界为东至洛界公路、北至西环路(科技路)、西至西环路(规划科技路)、南至罗葛路;南园区规划建设用地1.92km2,四至边界为东至二广高速(含东侧原县化肥厂)、北至东灵线(国道344)北400米、西至东灵线(国道344)与杜康大道交叉口、南至汝河北路。
规划期限:2024-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7年、远期为2028-2035年。
主导产业:新材料;重点发展玄武岩纤维、硅基新材料、钨钼锡铟三大产业链,以食品加工产业为补充,以仓储物流、配套服务为开发区辅助。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规划目标、布局、规模、产业结构较为合理。评价要求规划实施过程中,项目引进应遵循空间管制、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次规划在落实采纳评价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及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开发区规划实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接受,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可承受、规划的环境目标基本可以实现,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三、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内容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网络下载征求意见稿电子版,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TKHcC1loSFzZBaE-nl5kA?pwd=pjts
提取码: pjts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范围: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规划单位反馈。
(1)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383879537
邮箱:rycyjjq@163.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303720523
邮箱:qheedcn@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0326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