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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示意见征集结果

日期:2024-11-11来源: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二十七条“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的有关规定,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对2024年9月25日之前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 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通过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受到了有关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征集期满,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

衷心感谢对汝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关心的各界人士,我们将坚持做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汝阳县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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