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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机关:汝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 发布日期:2025-10-31
  • 发文字号: 汝政土〔2025〕36号
  • 索引号:C001-0282-2025-0002

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汝阳段)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小店镇、内埠镇、陶营镇、蔡店乡范围内,涉及小店镇车坊村、付庄村、胡村、黄屯村、李村、龙泉村、圣王台村、小寺村、杨家渠村,内埠镇池子头村、东金庄村、马坡村、南坡村、双泉村,陶营镇后寨村、罗营村、柿园村、陶营村、铁炉营村,蔡店乡库头村、小辛店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汝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汝阳县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4日。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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