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汝阳县人民政府网!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机关: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年 12月19日
  • 发布日期:2024-12-23
  • 发文字号: 汝政〔2024〕6号 ​
  • 索引号:C001-0279-2024-0002

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汝政〔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有关规定,县政府对2024年9月25日之前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39件,其中保留继续有效19件(附件1),拟宣布废止、失效20件(附件2)。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以其规定为准。

附件:1.县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 县政府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024年 12月19日



       相关解读:《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