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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日期:2024-12-23来源:

一、清理背景及依据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二十七条“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的有关规定,今年9月,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在2022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2024年9月25日之前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过程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认真对照近年来发文目录,结合2022年清理结果,对筛选出的文件逐一进行甄别,详细记录承办单位、印发日期、发文依据等事项。

(二)逐件审核,全面清理。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清理重点和标准,逐件审核、逐条比对,建立清理工作台账,列明初步清理建议及理由。

(三)征求意见,及时调整。9月26日—10月9日为征求承办单位意见建议阶段,对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采纳,并及时调整初步清理结果。10月10日—11月10日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初步清理结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39件,其中保留继续有效19件,宣布废止、失效20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以其规定为准。

三、解读机构

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68211237


相关文件: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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