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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有疑问 积极帮解答

日期:2024-10-09来源:

近日,汝阳县便民服务中心接到12345群众诉求,反映称家住汝阳县城关镇,自家的年用电量在2170度左右,现在供电公司按三档电价标准收取电费,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协助解决。便民服务中心接到诉求后,迅速派单至供电公司。供电公司高度重视,迅速联系诉求人,并向其详细解释电价明细。河南省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以年为周期确定,非集中供暖用户,按照非供暖期和供暖期分别执行,其中非供暖期(每年3.15至11.15)累计用电量不高于1440度的部分,按一档电价执行;高于1440度不高于2080度的部分,按二档电价标准执行;高于2080度的部分,按三档电价标准执行。对于供暖期(11.15至次年3.15)累计用电量不高于1120度的部分,按一档电价执行;高于1120度的部分,按二档电价标准执行,无三档电价执行标准。如个人家庭常住人口6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用户,建议每年1月份(每年在1月1日-31日之间)办理当年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电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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