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汝阳县人民政府网!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机关: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3月10号
  • 发布日期:2024-03-12
  • 发文字号: 汝政〔2024〕3号
  • 索引号:C001-0279-2024-0001

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赵松丹、李昆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汝政〔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在深入推进平安汝阳、法治汝阳建设的过程中,我县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是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平安汝阳、法治汝阳汇聚强大正能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经过评审,决定分别授予赵松丹、李昆仑“汝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赵松丹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赵松丹,女,1991年2月16日出生,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3年4月20日上午赵松丹在S240省道马庙段打扫卫生时,发现邻居家不满3岁的小孩横穿马路,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大哭。在危急时刻,赵松丹毫不犹豫冲了上去,将小孩推向路边,保护了孩子安全,而自身被刹车不及的小轿车挂倒在地。伤势严重的赵松丹被街坊邻居送往医院抢救,在昏迷7个多小时之后才苏醒过来,苏醒后的赵松丹说道:“当时我什么也没想,一心只想着冲上去救下孩子”。赵松丹不顾个人安危勇救小孩,事迹突出,被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二、李昆仑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李昆仑,男,1996年9月6日出生,中共党员,汝阳二高老师。2023年08月17日下午17时许,李昆仑在县伟才幼儿园前河堤段,发现有人落水。在众人束手无策之际,李昆仑冒着生命危险跳进水中,在岸边其他人员指导帮助下,经过多次捕救,终于成功救起落水者。李昆仑不顾安危勇救落水群众,突出事迹,被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平安建设为人民,建设平安靠大家。弘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奉献爱心、共建平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受表彰的模范群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为汝阳的平安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4年3月10号

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