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市委、市政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强调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2023年,我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年新高,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任务更为繁重艰巨。当前,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仍有较大的下行压力,市场主体经营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影响就业形势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就业的供需和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持续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尤为重要。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稳就业”决策部署,推动实施我市“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万名大学生留洛计划”,确保年底全市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0%以上。共14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二是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三是拓宽基层就业空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增加基层项目招募数量。四是支持毕业生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支持政策。五是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六是强化就业指导,健全高校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体系。七是优化就业招聘服务,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八是简化求职就业手续,做好取消就业报到证后有关就业服务接续工作。九是开展离校未就业专项服务,持续跟进落实实名制服务。十是稳定就业见习规模,2023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7000个以上。十一是落实就业困难精准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就业援助。十二是提升青年职业技能,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十三是支持青年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场地支持等政策。十四是抓紧抓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和宣传引导。
三、解读机构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赵磊 联系电话:6993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