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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 单位名称:

    汝阳县司法局

    单位负责人:

    侯占航

    单位地址:

    城关镇文化路32号

    邮政编码:471200
    公开电话:

    0379-6822170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三)对全县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机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协助上级做好执业证年审(检)注册工作。

    (四)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六)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车辆、通讯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依法行政考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乡镇政府和县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争议协调等有关工作。

    (十二)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十三)承担上级法律、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政务、文秘、接待、档案管理、统计、信息、信访、目标管理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和卫生创建等工作;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收集和编撰县司法行政系统大事记;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政工股。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资、警务管理、表彰、救助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妇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宣传教育股(依法治县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依法行政的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发布和舆论监测工作;负责“三同步(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和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和全县普法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考试考核、宣传报道、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等工作。

    (四)基层工作指导股。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公证业务的开展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所以及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辅导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及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律师事务所依法履行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年度考核备案工作;负责解答法律咨询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催查督办工作;承担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审批服务事;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监督教育和帮扶工作。

    (七)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各种行政应诉案件。

    (八)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调行政执法争议。处理行政执法投诉、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九)法律援助中心。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和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的知名度,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统计、管理法律援助业务档案;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十)汝阳县司法局辖13个司法所。属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主管本辖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全县设置13个司法所,分别是城关镇司法所、柏树乡司法所、上店镇司法所、十八盘乡司法所 、靳村乡司法所、付店镇司法所、王坪乡司法所、三屯镇司法所、刘店镇司法所、小店镇司法所、陶营镇司法所、内埠镇司法所、蔡店乡司法所。以上基层司法所均为股级规格。

    联系方式:0379-68221705